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國發[2015]13號)中有關“優化完善推薦性標準”的要求,進一步完善我省地方標準體系,提高地方標準的整體水平,更好地為我省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技術支撐,按照《河北省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實施方案》和《貫徹落實<河北省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實施方案>行動計劃(2017-2018年)》的安排部署,我局組織開展了河北省推薦性地方標準清理工作,對標齡過長、技術落后、內容矛盾交叉或已有對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不適應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推薦性省地方標準予以廢止或修訂。經過標準主要起草單位和有關部門的初審,在廣泛征求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經研究決定廢止2000年發布的426項推薦性省地方標準和2018年發布的1項推薦性省地方標準(見附件),現予以公告。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上述標準不再作為組織生產、貿易的技術依據,各有關單位要及時調整為執行現行有效標準。
本公告可通過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網站“通知公告”(http://www.hebqts.gov.cn )中進行查詢。
附件:河北省推薦性地方標準廢止目錄
河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8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