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發布《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編制辦法》(JTG 3820-2018)、《公路工程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編制辦法》(JTG 3830-2018)作為公路工程行業標準;《公路工程估算指標》(JTG/T 3821-2018)、《
公路工程概算定額》(JTG/T 3831-2018)、《公路工程預算定額》(JTG/T 3832-2018)、《公路工程機械臺班費用定額》(JTG/T 3833-2018),作為公路工程行業推薦性標準,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投資估算編制辦法》(JTG M20-2011)、《公路工程基本建設項目概算預算編制辦法》(JTG B06-2007)、《公路工程估算指標》(JTG/T M21-2011)、《公路工程概算定額》(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預算定額》(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機械臺班費用定額》(JTG/T B06-03-2007)同時廢止。
上述標準的管理權和解釋權歸交通運輸部,日常解釋和管理工作由主編單位交通運輸部路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負責。請各有關單位注意在實踐中總結經驗,及時將發現的問題和修改建議函告交通運輸部路網監測與應急處置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安定路5號院8號樓外運大廈21層,郵政編碼:100029)。
特此公告。
交通運輸部
2018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