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氣相色譜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等四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保護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現批準《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氣相色譜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等四項標準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一、《環境空氣揮發性有機物氣相色譜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 1010-2018); 二、《環境空氣和廢氣 揮發性有機物組分便攜式傅里葉紅外監測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 1011-2018); 三、《環境空氣和廢氣 總烴、甲烷和非甲烷總烴便攜式監測儀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 1012-2018); 四、《固定污染源廢氣非甲烷總烴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HJ 1013-2018)。 以上標準自2019年7月1日起實施,由中國環境出版集團出版,標準內容可在生態環境部網站(kjs.mee.gov.cn/HJ bhbz/)查詢。 特此公告。
生態環境部 2018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