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公路工程瀝青及瀝青混合料試驗規程》的公告
為增進公路工程行業標準的對外交流,現公布《公路工程瀝青及瀝青混合料試驗規程》(JTG E20-2011),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工程瀝青及瀝青混合料試驗規程》(JTJ 052-2000)同時廢止。
本規范的管理權和解釋權歸交通運輸部,日常解釋及管理工作由主編單位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負責。
請各有關單位在實踐中注意總結經驗,及時將發現的問題和修改建議函告交通運輸部公路科學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8號,郵政編碼:100088,電子郵箱:kejiaochu@rioh.cn),以便修訂時參考。
特此公告
交通運輸部
二O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出處:http://xxgk.mot.gov.cn/jigou/glj/201510/t20151015_29791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