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建標字〔2016〕33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委(建設局)、質監局,各有關單位:
由山東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主編的《建筑工程(建筑與結構工程)施工資料管理規程》和《建筑工程(建筑設備、安裝與節能工程)施工資料管理規程》業經審定通過,批準為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編號分別為DB37/T 5072-2016和DB37/T 5073-2016,現予以發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管理規程》DBJ 14-023-2004同時廢止。
本標準由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管理,由山東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