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設局)、宣傳部,省標準設計站,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2012年度浙江省建筑節能及相關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的通知》(建設發〔2012〕192號),由浙江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的《農村文化禮堂建設標準》已經專家評審通過,現批準發布,編號為浙建標1-2017,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本建設標準的管理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委宣傳部負責,具體解釋工作由浙江大學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負責。
附件:《農村文化禮堂建設標準》(發布稿)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