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建發〔2017〕177號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楊凌示范區規劃建設局,西咸新區建設環保局,韓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神木縣、府谷縣住房城鄉建設局:
按照《工程建設標準復審管理辦法》和《陜西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化管理辦法》的規定,我廳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對《陜西省房屋建筑震后重建抗震設防暫行規定》等4項陜西省工程建設標準進行了復審,其中修訂3項,廢止1項,復審結果詳見附件。
從發文之日起,凡公布廢止的標準禁止使用,各設計、施工單位不得在工程建設項目中應用。凡需修編的標準,各原主編單位應積極做好修編工作,上報修編計劃。
附件:陜西省工程建設標準復審結果表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