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標準公告 2019年標字第8號(總第246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北京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京質監發〔2018〕87號)的規定,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開展了地方標準復審,根據復審情況,以下4項地方標準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由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共同廢止,現予以公布(見附件)。 附件:廢止北京市地方標準目錄(2019年標字第8號)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2019年4月30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北京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京質監發〔2018〕87號)的規定,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開展了地方標準復審,根據復審情況,以下4項地方標準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由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北京市生態環境局共同廢止,現予以公布(見附件)。 附件:廢止北京市地方標準目錄(2019年標字第8號)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2019年4月30日
廢止北京市地方標準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