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電子加速器放射治療放射防護要求》等3項衛生標準的通告
現發布《電子加速器放射治療放射防護要求》等3項衛生標準。其編號和名稱如下:
一、強制性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GBZ 126-2011 《電子加速器放射治療放射防護要求》(代替 GBZ 126-2002)
二、推薦性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GBZ/T 201.2-2011 《放射治療機房的輻射屏蔽規范 第2部分:電子直線加速器放射治療機房》
三、推薦性衛生行業標準
WS/T 366-2011 《核或輻射緊急情況威脅類型》
以上標準于2012年6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 GBZ 126-2002廢止。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出處:http://www.nhc.gov.cn/fzs/s7852d/201112/7242314f6919465cbdcd3c2831a4c7f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