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核安全局 國核安發〔2020〕51號
關于發布核安全導則《核技術利用放射性廢物最小化》、核安全法規技術文件《放射性廢物處置安全全過程系統分析》的通知 為進一步完善我國核與輻射安全法規體系,我局組織制定了《核安全導則 核技術利用放射性廢物最小化》(HAD401/11-2020)、《核安全法規技術文件 放射性廢物處置安全全過程系統分析》(NNSA-HAJ-0001-2020),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核技術利用放射性廢物最小化 2.放射性廢物處置安全全過程系統分析 國家核安全局 2020年3月10日
關于發布核安全導則《核技術利用放射性廢物最小化》、核安全法規技術文件《放射性廢物處置安全全過程系統分析》的通知
為進一步完善我國核與輻射安全法規體系,我局組織制定了《核安全導則 核技術利用放射性廢物最小化》(HAD401/11-2020)、《核安全法規技術文件 放射性廢物處置安全全過程系統分析》(NNSA-HAJ-0001-2020),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附件:1.核技術利用放射性廢物最小化 2.放射性廢物處置安全全過程系統分析
國家核安全局 2020年3月10日
出處: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9/202003/t20200317_7693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