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項目竣工輻射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格式與內容》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保護環境,防治污染,規范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項目竣工輻射環境保護驗收工作,現批準《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項目竣工輻射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格式與內容》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并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項目竣工輻射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格式與內容》(HJ 1148-2020)。
本標準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由中國環境出版集團有限公司出版,標準內容可在生態環境部網站(http://www.mee.gov.cn/)查詢。
特此公告。
生態環境部
2020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