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廢止14項貴州省地方標準的公告
黔市監公告〔2019〕156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將地方標準依法嚴格限定在“滿足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特殊技術要求”的規定,按照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地方標準備案工作的通知》(市監標創〔2019〕48號)要求,應對一般性工業產品標準、產品檢驗方法標準以及有機、綠色、無公害農產品標準等地方標準進行清理和廢止。經征求意見、社會公示等環節,省市場監管局決定廢止14項貴州省地方標準,現予公告如下: 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6日
黔市監公告〔2019〕156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將地方標準依法嚴格限定在“滿足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特殊技術要求”的規定,按照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做好地方標準備案工作的通知》(市監標創〔2019〕48號)要求,應對一般性工業產品標準、產品檢驗方法標準以及有機、綠色、無公害農產品標準等地方標準進行清理和廢止。經征求意見、社會公示等環節,省市場監管局決定廢止14項貴州省地方標準,現予公告如下:
貴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