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核安全局 國核安發〔2021〕219號
關于發布核安全導則《核動力廠電力系統設計》的通知 為進一步完善我國核與輻射安全法規體系,加強核動力廠的核安全監管,我局組織制定了核安全導則《核動力廠電力系統設計》(HAD102/13-2021),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1996年制定的《核電廠應急動力系統設計》(HAD102/13-1996)同時廢止。 國家核安全局 2021年9月29日
關于發布核安全導則《核動力廠電力系統設計》的通知
為進一步完善我國核與輻射安全法規體系,加強核動力廠的核安全監管,我局組織制定了核安全導則《核動力廠電力系統設計》(HAD102/13-2021),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1996年制定的《核電廠應急動力系統設計》(HAD102/13-1996)同時廢止。
國家核安全局 2021年9月29日
出處: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9/202109/t20210930_9551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