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 造紙工業》等七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規范和指導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現批準《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 造紙工業》等七項標準為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并予發布。
標準名稱、編號如下。
一、《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 造紙工業》(HJ 408-2021);
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 汽車制造業》(HJ 407-2021);
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 乙烯工程》(HJ 406-2021);
四、《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 石油煉制》(HJ 405-2021);
五、《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 鋼鐵工業》(HJ 404-2021);
六、《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 水泥工業》(HJ 256-2021);
七、《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 電解鋁及鋁用炭素工業》(HJ 254-2021)。
以上標準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 造紙工業》(HJ/T 408-2007)、《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
汽車制造》(HJ/T 407-2007)、《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 乙烯工程》(HJ/T 406-2007)、《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
石油煉制》(HJ/T 405-2007)、《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 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HJ/T
404-2007)、《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 水泥制造》(HJ/T 256-2006)、《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 電解鋁》(HJ/T
254-2006)同時廢止。 標準內容可在生態環境部網站(www.mee.gov.cn)查詢。
特此公告。
生態環境部
2021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