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地方標準管理辦法》《遼寧省地方標準管理辦法》《遼寧省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細則(試行)》等有關規定,按照《省實施標準化發展戰略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開展遼寧省地方標準集中復審工作的通知》(遼標聯辦發〔2021〕5號)要求,省市場監管局會同相關單位對2018年11月30日前發布的1519項遼寧省地方標準開展了集中復審工作。經起草單位論證、主管部門建議、公開征求意見等環節,現將復審結論通告如下。
1519項遼寧省地方標準集中復審結論為:繼續有效665項、修訂505項、廢止349項(詳見附件)。對于復審結論為“繼續有效”的遼寧省地方標準,請標準主管部門繼續做好實施監督和分析評價,按有關規定組織復審;對于復審結論為“修訂”的遼寧省地方標準,請標準主管部門及時申報計劃組織修訂;對于復審結論為“廢止”的遼寧省地方標準,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即刻廢止。
特此通告。
附件:1.遼寧省地方標準集中復審結論清單(繼續有效部分665項)
2.遼寧省地方標準集中復審結論清單(修訂部分505項)
3.遼寧省地方標準集中復審結論清單(廢止部分349項)
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