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2021年天津市地方標準集中復審結論的通告(第一批)
津市場監管標準〔2021〕2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天津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要求,市市場監管委組織對2017年以前發布的地方標準進行集中復審并對2020年以前有關未完成的地方標準計劃項目進行清理,F將第一批有關情況結論予以通告,包括37項天津地方標準復審結論(見附件1),終止天津地方標準計劃項目7項(見附件2)。 附件:1.天津市地方標準復審結論目錄(第一批) 2.終止天津市地方標準計劃項目目錄(第一批) 天津市市場監管委 2021年12月23日
津市場監管標準〔2021〕27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天津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要求,市市場監管委組織對2017年以前發布的地方標準進行集中復審并對2020年以前有關未完成的地方標準計劃項目進行清理,F將第一批有關情況結論予以通告,包括37項天津地方標準復審結論(見附件1),終止天津地方標準計劃項目7項(見附件2)。 附件:1.天津市地方標準復審結論目錄(第一批) 2.終止天津市地方標準計劃項目目錄(第一批)
天津市市場監管委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