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核安全局 國核安發〔2022〕239號
關于發布核安全導則《壓水堆核動力廠應急行動水平制定》的通知 為進一步完善我國核與輻射安全法規體系,進一步規范核燃料后處理廠的核材料衡算工作,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監督管理,我局組織制定了核安全導則《核燃料后處理廠核材料衡算》(HAD002/08-2022),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國家核安全局 2022年11月21日
關于發布核安全導則《壓水堆核動力廠應急行動水平制定》的通知
為進一步完善我國核與輻射安全法規體系,進一步規范核燃料后處理廠的核材料衡算工作,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監督管理,我局組織制定了核安全導則《核燃料后處理廠核材料衡算》(HAD002/08-2022),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國家核安全局 2022年11月21日
出處: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9/202211/t20221124_1006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