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建標字〔2021〕17號
各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場監管局,各有關單位:
由山東省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單位主編的《綠色建筑設計標準》和《綠色建筑評價標準》,業經審定通過,批準為山東省工程建設標準,編號分別為DB37/T 5043-2021和DB37/T 5097-2021,現予以發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原《綠色建筑設計規范》DB37/T 5043-2015和《綠色建筑評價標準》DB37/T 5097-2017同時廢止。
本標準由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管理,由山東省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
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