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四川省市場監管局關于發布《四川省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加油站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我省組織編制了強制性地方生態環境標準《四川省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省政府同意,現予以發布。 標準編號及名稱為:DB51/ 2865-2021 四川省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本標準自2022年7月1日起實施。 特此通知。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8日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推動加油站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我省組織編制了強制性地方生態環境標準《四川省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經省政府同意,現予以發布。 標準編號及名稱為:DB51/ 2865-2021 四川省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本標準自2022年7月1日起實施。 特此通知。
四川省生態環境廳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