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核安全局 國核安發〔2023〕70號
關于發布核安全導則《放射性廢物近地表處置設施營運單位的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的通知 為進一步完善我國核與輻射安全法規體系,規范放射性廢物近地表處置設施的應急相關工作,我局組織制定了核安全導則《放射性廢物近地表處置設施營運單位的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HAD002/09-2023)。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國家核安全局 2023年4月28日
關于發布核安全導則《放射性廢物近地表處置設施營運單位的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的通知
國家核安全局 2023年4月28日
出處: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9/202305/t20230504_10288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