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廢止地方標準的公告 2024年第1號
依據《地方標準管理辦法》,按照《京津冀區域共同制定地方標準有關事項的會議紀要》有關要求,經三地市場監管部門協商一致,現決定對京津冀協同地方標準《混合氣體氣瓶充裝規定》(DB13/T 3007-2017)予以廢止,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地方標準 廢止目錄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4日
依據《地方標準管理辦法》,按照《京津冀區域共同制定地方標準有關事項的會議紀要》有關要求,經三地市場監管部門協商一致,現決定對京津冀協同地方標準《混合氣體氣瓶充裝規定》(DB13/T 3007-2017)予以廢止,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地方標準 廢止目錄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