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我省地方標準管理質量和實施水平,不斷優化標準存為提高我省地方標準管理質量和實施水平,不斷優化標準存
量結構,實現動態維護更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山西省標準化條例》《省級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省市場監管局會同相關單位對2018年12月31日前發布實施且現行有效的省級農林牧漁類678項山西省省級地方標準進行了集中復審。經各標委會論證、行業主管部門建議、專家評審、公示等環節,現將復審結論公告如下。
678項省級地方標準復審結論為:《馬鈴薯脫毒試管苗(薯)繁育技術規程》等73項地方標準繼續有效,請行業主管部門繼續做好相關標準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西瓜種子繁育制種技繁育技術規程》等73項地方標準繼續有效,請行業主管部門繼續做好相關標準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西瓜種子繁育制種技術規程》等423項地方標準修訂,請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山西省標準化條例》《省級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組織修訂,做到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無公害農產品》等182項地方標準自2022年12月31日起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2022年度地方標準復審清單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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