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監通告〔2021〕9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根據《國家標準委關于做好地方標準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國標委地方〔2018〕9號)要求,結合各歸口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復審建議,現決定廢止63項深圳市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見附件1),8項深圳經濟特區技術規范(見附件2)和7項深圳市農業地方標準(見附件3)。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
附件:1.廢止的63項深圳市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
2.廢止的8項深圳經濟特區技術規范
3.廢止的7項深圳市農業地方標準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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