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核安全局 國核安發〔2024〕138號
關于發布核安全導則《核動力廠在役檢查》和《核動力廠老化管理》的通知 為進一步完善我國核與輻射安全法規體系,指導和規范核動力廠有效開展在役檢查和老化管理工作,我局組織修訂了核安全導則《核動力廠在役檢查》(HAD103/07-2024)和《核動力廠老化管理》(HAD103/12-2024),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自實施之日起,《核電廠在役檢查》(HAD103/07-1988)、《核動力廠老化管理》(HAD103/12-2012)廢止。國家核安全局 2024年8月12日
關于發布核安全導則《核動力廠在役檢查》和《核動力廠老化管理》的通知
國家核安全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