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江西省標準化條例》《江西省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規定,落實《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規范地方標準制定和應用促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通知》(市監標創發〔2023〕108號)、《關于開展地方標準全面排查工作的通知》(贛市監辦標〔2023〕10號)工作要求,經征求意見及公示,省市場監管局廢止《興國魚絲》等17項江西省地方標準,現予公布(見附件)。
附件:江西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廢止《興國魚絲》等17項江西省地方標準的公告(2024年第8號,總第229號)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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