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醫藥商業行業協會關于發布《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計算機信息系統評價規范》等3項團體標準第1號修改單的公告
滬醫商協〔2024〕6號 各相關單位: 根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和民政部聯合發布的《團體標準管理規定》以及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上海市民政局聯合發布的《上海市實施<團體標準管理規定>辦法》的有關要求,按照《上海市醫藥商業行業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所制定的管理流程,因《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計算機信息系統評價規定》、《藥品批發企業質量信用評價指南》、《零售企業醫療器械廣告合規管理規范》團體標準編號錯誤,作如下修改: 特此公告。 上海醫藥商業行業協會 2024年12月11日
滬醫商協〔2024〕6號
各相關單位: 根據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和民政部聯合發布的《團體標準管理規定》以及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和上海市民政局聯合發布的《上海市實施<團體標準管理規定>辦法》的有關要求,按照《上海市醫藥商業行業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所制定的管理流程,因《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計算機信息系統評價規定》、《藥品批發企業質量信用評價指南》、《零售企業醫療器械廣告合規管理規范》團體標準編號錯誤,作如下修改: 特此公告。
上海醫藥商業行業協會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