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財物集中管理場所服務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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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編號:DB37/T 4124-2020 |
標準狀態: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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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價格:0.0 元 |
客戶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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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購買工即可享受本標準狀態變更提醒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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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涉案財物集中管理場所的服務原則、服務目錄、服務流程與要求、責任追究與賠償及服務評價與改進。
本標準適用于第三方涉案財物集中管理場所對外提供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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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分類: |
綜合>>社會公共安全>>A90社會公共安全綜合 |
ICS分類: |
社會學、 服務、公司(企業)的組織和管理、行政、運輸>>03.080服務 |
發布部門: |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發布日期: |
2020-09-25 |
實施日期: |
202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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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單位: |
中共山東省委政法委員會 |
歸口單位: |
中共山東省委政法委員會 |
主管部門: |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起草單位: |
中共山東省委政法委員會、中共泰安市委政法委員會、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泰安市公安局、泰安市涉案財物管理中心、泰安市政法委信息網絡中心、山東省標準化研究院、濟南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山東建筑大學 |
起草人: |
樓林鑫、袁超、王凌強、高正義、李振、劉吉東、王鐵鋒、張焱、丁國民、和黎明、劉金琳、王曙光、公偉、劉曉宇、張明狀、尚斐、王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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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由中共山東省委政法委員會提出、歸口并組織實施。
本標準起草單位:中共山東省委政法委員會、中共泰安市委政法委員會、泰安市中級人民法院、泰安市公安局、泰安市涉案財物管理中心、泰安市政法委信息網絡中心、山東省標準化研究院、濟南大學、北京理工大學、山東建筑大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樓林鑫、袁超、王凌強、高正義、李振、劉吉東、王鐵鋒、張焱、丁國民、和黎明、劉金琳、王曙光、公偉、劉曉宇、張明狀、尚斐、王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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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 III
1 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服務原則 1
4.1 范圍有限原則 1
4.2 安全原則 1
4.3 保密原則 1
4.4 監督原則 1
5 服務目錄 1
6 服務流程與要求 2
6.1 涉案財物運輸 2
6.2 涉案財物保管 3
6.3 涉案財物遠程示證 4
6.4 涉案財物受托處置 4
6.5 配合涉案財物評估、鑒定 4
6.6 涉案財物遠程監管 4
7 責任追究與賠償 5
8 服務評價與改進 5
8.1 評價要素 5
8.2 評價方法 5
8.3 評價等級 5
8.4 服務改進 5
附錄A(資料性附錄) 涉案財物集中管理財物分類目錄 6
附錄B(資料性附錄) 涉案財物出入庫流程圖 9
附錄C(資料性附錄) 涉案財物入庫確認清單 11
附錄D(資料性附錄) 涉案財物出庫確認清單 12
附錄E(資料性附錄) 涉案財物保管維護要求 13
附錄F(資料性附錄) 臨時調用涉案財物登記表 16
附錄G(資料性附錄) 涉案財物調用損耗情況說明 17
附錄H(資料性附錄) 服務對象評價表 18
參考文獻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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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DB37/T 4122 涉案財物集中管理場所建設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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