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水電工程及其上下游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和工程效益的正常發(fā)揮,統(tǒng)一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根據我國社會經濟和科學技術發(fā)展水平,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適用于新建、改建和擴建的水電工程。確定水電工程等別、水工建筑物級別和洪水標準時,應綜合考慮局部與整體、左岸與右岸、上游與下游、近期與遠景等方面的關系。流域梯級控制性水庫大壩,應研究上游地質災害可能造成的洪水影響,并提出提高梯級防洪能力的措施。
水電工程等級劃分及洪水標準,除應符合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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