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兒童家庭監護能力評估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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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編號:DB15/T 3403-2024 |
標準狀態: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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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價格:0.0 元 |
客戶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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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規定了困境兒童家庭監護能力評估的原則、主體、內容、流程、方法和結果使用等。
本文件適用于有關部門和機構開展困境兒童家庭監護能力評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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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稱: |
Evaluation guideline of family guardianship ability for vulnerable children |
中標分類: |
>>>>A16 |
ICS分類: |
社會學、 服務、公司(企業)的組織和管理、行政、運輸>>服務>>03.080.01服務綜合 |
發布部門: |
內蒙古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發布日期: |
2024-04-15 |
實施日期: |
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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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單位: |
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 |
歸口單位: |
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 |
起草單位: |
內蒙古大學、內蒙古醫科大學、內蒙古科技大學、呼和浩特市有所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烏蘭察布市陽光啟晨社會關愛中心、呼和浩特市正泰為民服務中心 |
起草人: |
李娟、石震、侯榮庭、張志卿、張英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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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化文件的結構和起草規則》的規定起草。
本文件由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提出并歸口。
本文件起草單位:內蒙古大學、內蒙古醫科大學、內蒙古科技大學、呼和浩特市有所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烏蘭察布市陽光啟晨社會關愛中心、呼和浩特市正泰為民服務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娟、石震、侯榮庭、張志卿、張英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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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1 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評估原則 1
保護性原則 1
客觀性原則 1
專業性原則 2
全面性原則 2
5 評估主體 2
評估組織方 2
評估執行方 2
6 評估內容 2
7 評估流程 2
評估準備 2
制定方案 3
核對預約 3
評估實施 3
評估結果與反饋 3
材料歸檔 3
8 評估方法 3
評估方法分類 3
觀察法 3
訪談法 4
問卷法 4
9 評估結果使用 4
監護能力分級 4
后續干預幫扶 5
附錄 A(規范性) 觀察法要點 6
附錄 B(規范性) 困境兒童、監護人以及密切接觸群體訪談提綱 10
附錄 C(規范性) 困境兒童及家庭基本情況表 12
附錄 D(規范性) 困境兒童家庭監護能力評估綜合評分表 14
附錄 E(資料性) 困境兒童家庭監護能力評估報告模板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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