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服務體系構建(管理)規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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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編號:SZDB/Z 176-2016 |
標準狀態: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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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價格:0.0 元 |
客戶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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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規定了深圳市政務服務體系構建(管理)方面的術語和定義、政務服務工作基本要求、政務
服務平臺、政務服務管理機構、政務服務進駐部門、政務服務信息化、政務服務運行、政務服務質量監督和考核等方面內容。
本文件適用于深圳市市、區(新區)、街道辦事處行政服務大廳和社區公共服務站為基本組成單元的深圳市政務服務體系的構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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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稱: |
Construction standard for administration service system(Management) |
中標分類: |
綜合>>經濟、文化>>A12供應與使用關系 |
ICS分類: |
綜合、術語學、標準化、文獻>>詞匯>>01.040.03社會學、服務、公司(企業)的組織與管理、行政、運輸 (詞匯) |
發布部門: |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發布日期: |
2016-02-25 |
實施日期: |
201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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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單位: |
深圳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
歸口單位: |
深圳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
主管部門: |
深圳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 |
起草單位: |
深圳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 |
起草人: |
張衛清、王飛、王剛、王卓民、黃振東、田云、張永昌、秦曉紅、何靜、鐘耀丹、張衛琳、王琴、呂勇、曾碧靜、王冕博 |
出版日期: |
2016-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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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按照GB/T 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文件由深圳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提出和歸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單位:深圳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深圳市標準技術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張衛清、王飛、王剛、王卓民、黃振東、田云、張永昌、秦曉紅、何靜、鐘耀丹、張衛琳、王琴、呂勇、曾碧靜、王冕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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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圍 1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政務服務工作基本要求 2
5 政務服務平臺 2
6 政務服務管理機構 3
7 政務服務進駐部門 4
8 政務服務信息化 6
9 政務服務運行 8
10 政務服務質量監督和考核 9
參考文獻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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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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